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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磅房仪表设备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

2015/8/20 9:22:54      点击:

 

第一条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仪器设备帐上注册且已过保修期的仪器设备,均在单位组织的维修范围之列。

第三条  司磅室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定期进行常规保养,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第四条  仪器设备保管人要随机监测仪器设备的运行,有计划地定期进行停机检查,对仪器设备的一般性故障进行诊断维修,并做好相应的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第五条  常用仪器设备要以主动维护为主,有目的地对易损件进行检查,尽量把故障排除在使用之前,既降低维修费用又提高使用效益,杜绝仪器设备带障作业。

第六条  维修仪器设备要注重节约资金,实行单位内、单位外与自修相结合。

第七条  凡要求维修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保管人向本单位负责人申报,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由申报单位负责人核实后签字盖章,报送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经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批后,组织专业维修人员对报修仪器设备进行维修。凡属于保修期内的受损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可通过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与厂方直接联系,及时维修。仪器设备保管人必须做好相应的设备维修记录。

第八条  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在报送申请表后,单位将组织专家视其开放程度进行论证确认,并将论证意见报实验室设备管理部门。经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联系有关维修事宜,并经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和维修方三方谈判签订维修合同后方可维修。设备修复后要经专家联合验收。仪器设备保管人必须做好相应的设备维修记录。

第九条  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统一支配。单台(套)设备维修费用超过一万元的维修项目应签订维修合同,修复达到预期目标后按合同付款。对仪器设备维修费用超过设备原值2/3的设备,不进行维修。

第十条  对正常使用或非人为原因导致损坏的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单位全额支付。非正常使用条件下导致损坏的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单位将视其情节或责任给予一定比例资助。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原则上由单位经费支付。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原则上由仪器设备本身的创收支付。特殊情况下,部分仪器设备和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单位将组织专家视其开放程度进行论证确认,并将论证意见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第十二条 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由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保管人进行技术验收,由设备保管人和设备维修方在维修验收单上签字,并及时投入使用。维修申请表和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均由仪器设备保管人及时报送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经维修后发生的增减值情况,由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时在仪器设备账上进行调整。个别因仪器设备功能发生改变的,要及时建立新的仪器设备帐。

                                                                               襄阳刘伟机械设备经营部

                                                                                            影响策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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